中新网6月9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用固有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但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金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净资产的60%。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基金公司固有资金的投资选择松了绑。
《通知》明确规定,基金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谨慎、稳健的原则;基金公司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方可进行基金投资,且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金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净资产的60%。
《通知》规定,基金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投资封闭式基金,持有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10%,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前原则上不得出售;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要求通过代销机构进行投资,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少于六个月,申购、赎回基金份额需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将相关情况公开披露。
为了避免利益冲突,《通知》对基金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其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权、表决权等作了适当限制。此外,《通知》还要求基金公司制定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投资决策、执行、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规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随着中国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基金公司固有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基金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投资渠道狭窄、资金闲置等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基金市场已发生了重大变化,自2002年8月以来没有发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已占据主导地位,加之一段时间以来证券市场出现调整行情,证券投资基金的营销出现了一些困难。有的公众投资者也对基金公司固有资金不购买基金的规定提出质疑。在这种背景下,证监会及时发布了《通知》,规定基金公司固有资金可以购买基金,这对于提高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效率、扩大基金营销、增强投资者信心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闻召林 夏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