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庆四月二十日电(郭虹)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发强今日透露,奉节“三·一七”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五名责任人已被依法逮捕。
被批捕的五名犯罪嫌疑人熊兴家、尹坤平、彭国恒、谷耀成和谢三余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冒险组织工人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煤矿进行生产,酿成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二00四年十一月,犯罪嫌疑人熊兴家、尹坤平等合伙开办了苏龙寺煤矿,并进行生产。
今年三月一日,重庆市奉节县新政乡政府工作人员对苏龙寺煤矿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矿地面风机没有运行,无井下瓦斯检查记录,管理人员不在岗、炸药雷管混装等七项安全指标不合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即要求停产整改并对矿井进行了查封。然而,该矿仍违法组织生产。
今年三月十七日上午,该县煤管局又发出了《责令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的整改通知书,尹坤平等人还是置之不理,继续组织生产。三月十七日下午二时三十分,该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十九名矿工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