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商未为小区开通燃气入户等配套设施,华龙苑小区二期的300余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支持业主开通燃气的诉讼请求生效后,开发商一直未自动履行。记者昨日从昌平法院获悉,法院已冻结开发商有关款项,为300余户业主开通了燃气。
承办法官介绍,2005年11月7日上午8点,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刚开门办公,华龙苑小区二期的330户业主便将法庭大门堵了个水泄不通。他们分别拿着起诉书,按楼门号在回龙观法庭门口排起了几条长龙,等待立案。各楼的负责人主动在队伍前面收集业主们的起诉状,并不时点名统计。由于前来立案的人数太多,回龙观法庭最终以集团诉讼方式受理了于鑫等5名原告的起诉。
于鑫等业主诉称,2005年7月,昌平区华龙苑小区对外销售的商品房陆续交付,但其所交付房屋的燃气一直未予开通。业主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得到开发商要求业主另行缴纳燃气开通费用3500元的回复。该小区300余位业主认为开发商此项费用不应由业主另行承担,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开发商依合同约定立即开通燃气。案件一审后,开发商提出上诉,终审法院维持原判。
昌平法院执行庭法官介绍,因开发商拒绝履行已生效判决,华龙苑小区的300余位业主于去年9月13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第二天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但开发商逾期仍不履行其法律义务。随后,法院冻结了该公司一账户上的存款100多万元。法院冻结其款项后,开发商仍拒不履行其法律义务,在长时间的工作无效后,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007年春节前夕,执行法官与负责该小区的燃气供应和安全管理的公司直接联系。确认了其可以直接为业主开通燃气后,法院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其为申请人开通燃气。目前,300余户业主的燃气开通,法院从此前冻结的款项中直接将所需费用全额发放给了燃气供应商。(吕佳瑜 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