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3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今年起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即中央企业将向国家分红,但分红比例有关规定尚未出台。权威专家认为,应当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分行业设定分红比例,分红比例可在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以内。
财政部有关人士认为,分红比例可以考虑垄断行业的企业执行最高比例,完全竞争行业的企业执行中等比例,科研院所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执行最低比例甚至暂免分红。
权威专家认为,分红制度的建立远比获得多少红利重要。与接近4万亿元的财政收入相比,几百亿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会对政府预算整体产生太大的影响。
上述专家指出,还应建立一种调整机制,可以适时、适度调整分红水平。例如自然灾害、国内外市场环境急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出现时,可以减免集团公司向国家上交的利润;而在集团公司没有发展战略需要,或者企业发展不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战略的情况下,可以提高集团公司的上交比例。
财政部上述人士认为,国企分红首年规模不会超过700亿元,改革初期的分红比例应当考虑“低起步”,重在建立机制。(记者: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