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9日电 中国法院网消息,日前,摇滚歌手小巍起诉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其签约公司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解除合同。
报道称,小巍是从事音乐表演与创作的职业音乐人,是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旗下羽化摇滚乐队歌手之一。该公司旗下有孙楠、黑豹等当红艺人。
2002年9月,小巍与北京麒麟童文化公司签订《代理人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年,由麒麟童公司负责安排小巍的个人造型、现场表演、影视表演、广告拍摄等,小巍不得委托他人从事类似事务。
据小巍称,麒麟童公司仅在2002年、2003年为他安排少量演出和宣传,自2004年起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受托事务。鉴于演艺行业的特殊性,签约公司不安排演出、宣传,小巍就无法从事相关业务,致使他没有收入来源,无法正常生活。自签约以来,小巍仅拿到两千余元报酬。
自2006年起,小巍多次与麒麟童公司提出解约要求,均遭到签约公司的拒绝。因此,小巍诉至东城法院,要求与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解除合同。(作者: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