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遗产案下月开庭 将评估立遗嘱时精神状态
2008年03月07日 13:5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十月十日是香港已故影星梅艳芳的生日,梅艳芳的后援会“芳心会”在香港尖沙咀星光大道举办“香港的女儿梅艳芳纪念展览”,以寄追思之情。 中新社发 武仲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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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缠近4年的梅艳芳(阿梅)遗产案,已定于下月15日在香港高院开审。此案审理的焦点关于遗嘱,即评估梅艳芳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预计审期五星期。
梅艳芳生前在律师的见证下订立了遗嘱,并将遗产信托于某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基金。按照阿梅遗愿,遗产中,5000万港元交予信托人打理,100万港元由保险公司给予梅妈。此外,拨交约3000万港元的保险金给信托人,令其每月给予梅妈10万港元生活费,直至梅妈去世。该遗嘱的受益人包括梅妈、阿梅部分后辈亲属、阿梅生前好友刘培基等,妙境佛学会则是间接受益人。
不过,自梅艳芳死后,梅妈便为梅艳芳遗产问题多次提起诉讼,控告暂替阿梅看管财产的信托公司,声言要夺回阿梅的全部遗产。其中包括质疑遗嘱真伪,指有人串谋窃取遗产及控告前律师骗款等。属被告一方的遗嘱执行人透露,梅艳芳其中一名主诊医生,即养和医院肿瘤科主管张文龙,将会供述阿梅立遗嘱时的精神状况。而原告方梅妈覃美金,则要求不论官司输赢,诉讼费都要从遗产支取,但该申请被法官即时否决。除张医生外,双方共传召四名医生,来评估阿梅立遗嘱时的精神状况。
此外,梅艳芳的临时遗产管理人,日前表示梅艳芳遗产因近期楼市兴旺而价值上升,估计逾1亿港元,但现金短缺,要求法庭颁令出售梅艳芳部分物业。法官考虑后下令管理人出售梅艳芳在信托中指赠予老友刘培基的伦敦物业。(记者勾伊娜)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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