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长廷苏贞昌特别费案不起诉后未送再议
2008年04月02日 0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日电 台湾“大选”落败的谢长廷、苏贞昌,之前获“特侦组”不起诉的特别费案,据了解,在“大选”前台“最高检察署”内部曾开会讨论案件的再议处理问题,但结果仍未获共识,因此,谢苏获不起诉的再议案目前仍躺在“特侦组”,还未确定未来如何处理、由那一个单位处理。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特侦组”去年9月给谢长廷、苏贞昌被指特别费案不起诉后,由于“法院组织法”修法时,并未注意到送再议的问题,当时,“最高检”特别将此问题送“法务部”解释,希望“法务部”批示如何处理,后来,“法务部”回复请“最高检”自行处理,结果无须报部。
法界人士表示,有关不起诉案件送再议的问题,目的在救济,避免疏漏,各“地检署”在处理上,不管是不起诉的贪污案或缓起诉案件,由检察官职权送“高检署”再议外,不服侦查结果的案件当事人也可声请“高检”再议。
法界人士说,组织位阶设在“最高检察署”的“特侦组”,案件发生再议时,总不能送给下级的“高检署”审查,但制度上,“最高检察署”已没有“上级”单位;纵使“最高检”内部曾有交给“检察总长”再议的声音,但仍有球员兼裁判的质疑。
谢苏特别费案不起诉后,浮现的再议问题,法界人士认为,此一问题应及早解决、修法,否则后续受伤的将是检察的公信力。
【编辑:吉翔】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