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三审正常程序最快半年出判决
2008年01月10日 17: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十二月二十八日,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宣判无罪。马英九随后在台北举行记者会,图为马英九(中)与其辩护律师将手紧紧得搭在一起。 中新社发 董会峰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
|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确定将面临三审,台湾“最高法院”将针对上诉理由,了解二审判决是不是真有引用法则失当的地方。
报道说,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不用传唤被告,不用开庭辩论,按照正常程序,最快也需要半年时间才会做出驳回或者发回更审的决定。律师说,如果马英九在“大选”前重新开庭,恐怕会创下岛内司法史上的最快纪录。
在法律人士的经验中,案子进入台湾“最高法院”,审理分为两阶段,首先要审查二审判决在引用法则是否有不适用,或者引述不当的疑虑,结果不是直接驳回,就是接着审理检方的上诉理由是不是真的找出二审判决的法律漏洞,但整个审理过程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结束。
有律师推断,检方一月九日上诉,就算是三个月后案子驳回,已经过了“大选日”,如果用最快速度走完审理程序,六个月后裁定驳回或发回更审,也过了五月二十日“就职日”,换言之,马英九很难在选前又回到法院开庭。
【编辑:魏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