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院土地案”法官判国民党胜诉
2007年12月27日 10: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民进党发动追讨国民党党产争议诉讼,备受瞩目的台北市木栅“国家发展研究院”土地部分一案,法官认定原告无法举证国民党有强迫交易等,土地买卖契约有效,因此判国民党胜诉。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市木栅“国家发展研究院”土地部分案,原地主继承人叶颂仁等五人,指控国民党当年以威权强迫买卖,属非法取得,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土地案,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26日审结宣判,法官认定原告无法举证国民党有强迫交易等情,土地买卖契约有效,判决叶颂仁五人败诉。
叶颂仁的委任律师陈达成表示,在收到判决书后,他的当事人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叶颂仁等五人是在去年提出民事诉讼,主张马英九担任国民党主席时,在05年8月间,将位于台北市木栅文山路的“国发院”(前身为“革命实践研究院”)8000多坪土地,标售给元利建设,是非法无效。
法官审理后认为,国民党在1994年3月3日进行法人登记,已在社会上从事交易多年,也为交易相对人信赖,未进行法人登记前的法律行为效果,最终自然归属社团的成员,即全体党员,不能说是非法人,就认定法律行为无效,否则社会秩序及经济秩序,将无从保障。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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