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岛内多位基层村里长6日赴台“立院”要求合理编列村里办公处预算,并修改“地方制度法”,将村里长改为“有给职”、退职时发给退职金。“朝野”多位“立委”到场表示支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全台村里长联谊总会6日在“立法院”举行说明会,主张修订“地方制度法”与“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以强化村里办公处的需求,落实地方自治。
台湾村里长联谊总会长郭云辉表示,全台村里办公处已成全年无休、最便宜的服务通路,但村里长却是无给职;另外,地方政府编列给村里办公处的事务补助费明显不足,村里长变成全台最廉价的劳工。
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应邀到场致词。国民党团书记长郭素春等多位“朝野”“立委”也都到场,表态力挺修法行动。
对于将村里长改为有给职并发给退职金,台当局内政部门则表示,该问题是老问题,而且牵涉多个单位,因此要看到具体建议后再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