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台湾媒体最新报道,众所瞩目的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今天上午十时在台北法院一审宣判,马英九被判无罪,前市府秘书余文则被判处一年两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二00六年八月,一民进党“立委”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湾检方展开调查,并于二00七年二月侦结。台北检方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将马英九起诉,市府秘书余文被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此外,廖鲤、李克齐、孙振妮、方惠中、张钧纶等当时的市府员工,则获缓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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