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2日电 特侦组侦办扁案查出陈水扁利用外访机会,侵占“机密外交”预算,不法金额高达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特侦组下一案将优先将陈水扁涉及的“机密外交”弊案依侵占公有财物罪侦结,若成罪,扁将再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特侦组检察官稍早多次传讯台当局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前“外交部政务次长”高英茂等官员作证后,部分官员指述对扁不利。
“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在特侦组的指挥下,今年3月23日到台北看守所就讯扁,扁不合作,辩称“机密外交”款的支用是专属职权,且法无明确规范等,不过,有事证显示扁涉贪,检察官目前正在进行结案前最后收网动作。
特侦组开会决定,近日单独针对扁涉“机密外交”案进行一波侦结、起诉,此外,扁家在“二次金改”案中是否涉嫌向金控业者索贿,以及“319”枪击案等,留待后续侦办。
陈水扁2004年竞选连任成功,展开中美洲“友邦”的“外交之旅”,惊爆“迷航之旅”,特侦组查出,至去年520他卸任为止,共计“出访友邦”11次,每次临行前,扁都以“机密外交”名义向涉外部门请领10万美元的现钞或旅行支票。
特侦组调查,陈水扁在涉外官见证下,将部分款项赠予“友邦”领袖,但回程却暗杠部分美金现钞,未缴公库,侵占“机密外交”款项达30万美元以上,折算新台币1000多万元,涉犯侵占贪污公有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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