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布第三度延押陈水扁,从7月26日起为期两个月。图为延押决定于下午5时公布时,警方在法院内外戒备,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一辆公务车停在法院大楼前。 中新社发 董会峰 摄
中新网7月16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5日提讯陈水扁提示卷证,陈水扁一开始先花了20多分钟解释他的脚伤,随后陈水扁即表示,为了不要又被说干预审判,对提示的卷证一律不回答。
讽法官再度拒答
台北地院13日裁定第三度延押陈水扁,15日提讯陈水扁就机要费案提示卷证,陈水扁一开始先抱怨自己的脚伤遭到台北看守所误诊,又称被关在看守所内没有司法、医疗人权。陈水扁还讥讽审判长蔡守训,不要第四次延押,又拿他脚伤的事来当作理由。
等程序正式进入提示卷证时,陈水扁又表示不答辩,“我希望赶快促进诉讼,我不要再说话,不然说我干预审判,因此我接下来都不答,赶快完成程序”。
随后在绝大部分庭讯时间,陈水扁一直低头翻阅自己的文件,面对一本一本的卷证资料,都没有再表示任何意见,仅由公设辩护人曾德荣发言。
声称北所多次误诊
陈水扁法庭上表示,他多次遭到台北看守所误诊,希望审判长蔡守训不要误会他是装病。蔡守训表示,对陈水扁的身体状况合议庭会随时掌握,也会请北所注意。
陈水扁说,10日北院召开延押庭时,他就已经觉得自己的脚不舒服。他表示,回到北所,当晚医生判定是舟状骨骨折,星期六、日也都说他骨折,直到星期一下午3时,北所才告诉他是增生副骨肌腱炎,他自己也都搞迷糊了。
陈水扁指出,原本北所要拆掉他的石膏,但是他坚持要让蔡守训看到,因此拒绝北所打掉石膏,但他强调,不是拒绝治疗。
公辩:将向高院抗告
为陈水扁辩护的台北地方法院公设辩护人曾德荣表示,经与陈水扁讨论,他将就陈水扁遭延押,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抗告书并已经陈水扁亲自修正。
曾德荣与另一公设辩护人唐祯琪利用北院提讯陈水扁提示卷证,与陈水扁讨论约1个多小时。
曾德荣表示,陈水扁相当仔细的看过抗告状,并经过多次修改,主要都是在加强抗告理由。曾德荣说,陈水扁对于法官根据扁家海外仍有巨款、有逃亡之虞作为延押理由,强调是因台湾与瑞士没有司法互助,要先解决这个问题,钱才有办法汇回台湾。
陈水扁强调,相关金钱已遭瑞士查扣,根本不可能如法官所说,可供他逃亡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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