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 “假”离婚弄假成真?台湾嘉义1对夫妻“离婚”后,罗姓男子认为是为了买房子双方才办理“假”离婚;而萧姓女子则表示双方是家庭失和才决议离婚。罗姓男子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关系存在,法院却裁定婚姻无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萧姓女子说,两人是“真离婚”,因为罗姓男子恶性不改,花天酒地,导致家庭失和,难以生活,才决议离婚;前夫曾向她父亲借钱未还清,所以才要求以每月赡养费偿还,罗姓男子想藉婚姻关系存在,而拒付赡养费。
罗姓男子则表示,因房贷追缴,住处遭银行查封拍卖,因夫妻是财产共有,友人向他提议,不如先办理“假离婚”后买房子,将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等办妥购屋手续之后,两人再办理结婚登记,如此房子就不会被查封;未料日后却被赶出家门,萧姓女子并要求支付离婚赡养费。
法官认为,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有2名证人在场,并签名有效,符合“民法”规定的离婚效力,因此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