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拟把大陆居民来台停留时间延长到90天
2008年02月19日 1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19日电 台当局“陆委会”高层透露,对投资不动产的大陆居民考虑给予一次最长可停留90天的放宽,吸引更多大陆资金到台湾投资商办不动产。
据“中央社”报道,“陆委会”高层透露,开放大陆居民到台湾投资不动产已经进入最后讨论阶段。对于投资的大陆居民在台停留限制,也将同步放宽。
高层透露,为了让投资不动产的大陆居民有更多处理私人产业的时间,“陆委会”规划将从原先规定一次停留最多10天,一年不得超过1个月,延长为一次最长可停留90天。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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