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方兴未艾,网络游戏产业增长迅猛,但网络游戏这艘旗舰上的不规范现象也随之不断显现。自2003年5月10日文化部颁布《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以来,几乎每年文化部都要统一部署,查处一批违法网络游戏案件。
11月27日,文化部再次发出通报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四川等地根据该部的统一指挥和行动,又查处了《雅典娜》、《部落战争》、《角斗士》等10个违法网络游戏案件,同时向社会公布了部分违法网络游戏运营商的名单。
各级文化部门对此问题的查处力度不可谓不大,可为什么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还是屡禁不止?是有法不依还是违法不究?普通民众置身纷繁芜杂的网络世界又该如何分辨和应对?尽管这不是个新话题,但却值得我们重新面对。
违法网游活动的罪与罚
文化部11月27日发布的通报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四川等地根据文化部统一部署,查处了《雅典娜》、《部落战争》、《角斗士》等10个违法网络游戏案件。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稽查指导处工作人员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查处的10家违法单位涉及的主要问题是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网络游戏,其本身不具备经营主体的资质。根据法律规定,网络游戏运营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必须要取得经营主体的资质,同时要接受文化部内设的内容审查委员会对游戏内容的审查,拿到网络经营文化许可证后,运营商才可以开始网络游戏的经营活动。
通报中提到,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3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记者随即致电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这次处罚的大体经过。今年4月,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在接到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查处第五批违法游戏经营活动的通知》后,立即着手调查,对北京百游汇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非法提供进口网络游戏《雅典娜》、北京飞越梦幻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提供网络游戏《边缘》、欢城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提供网络游戏《天空左岸》进行了查处,并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对上述3家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违法行为各作出了?钊嗣癖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3年5月,文化部颁布《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非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进行查处依据的是《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重点从三个方面对网络游戏市场进行监管,一个是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另外就是制定了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同时进行强有力的日常监管。
商家爱打法律擦边球
2000年以前,如果有人知道网络游戏为何物,那他肯定是有着深厚的IT知识背景。仅仅是过了几年时间,遍布在大街小巷里的青少年玩家们,已经对时下最流行的游戏玩法如数家珍。
文化部的一份资料显示,2007年,中国网络游戏产值达到117亿元,网络游戏行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另一组统计数据同样令人惊讶,今年一季度中国网络游戏市场收入规模季度增长14%,达到39.85亿元,继续保持快速的增长势头。在连续几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飞速发展的状况下,中国网游进入2008年依然保持高增长。
国内知名互联网专家,新浪、搜狐、网易特约评论员刘兴亮告诉记者,网络游戏产业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2007年达到巅峰时就有4家企业在境外上市。
“但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必然引发一系列的法律政策新问题”,刘兴亮说,“比如在网络游戏的虚拟物、外挂软件、私设服务器等方面都涉及很多法律问题!
刘兴亮所说的“外挂”,是指一种恶意破坏程序,外挂运行程序通过与合法出版的网络游戏程序挂接,可以让用户迅速提高游戏水平,“外挂”经营者以此吸引消费者注册,收取注册费,同时将注册后的大量游戏运营服务甩给合法经营者。
而“私服”就是未经运营商认可私自搭建的网络游戏服务器。比如《传奇》和《奇!范际潜冉现耐缬蜗,它们的“私服”就比较多。有游戏玩家这样概括,“私服”就是缩小版的“官服”,“私服”最大的好处就是省钱,性质和用盗版软件一样。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文化部门对“私服”和“外挂”的违法行为的查处主要侧重于经营主体资质这一方面,另外,在内容监管方面,就要看它是否含有色情、淫秽、赌博、暴力等内容及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
刘兴亮在互联网行业打拼多年,他听说甚至见到很多青少年因为受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影响进而深陷其中的例子。
在今年7月份的一次“加强网络游戏监管通气会”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的相关负责人就点名批评了《劲舞团》等部分网络游戏产品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有害信息屏蔽不完全、游戏设计导向低俗化、游戏推广活动对玩家存在不良诱导等问题,这些现象违反了法规政策,违背了社会道德,已经严重影响了游戏玩家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网络文化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很多网络运营商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从管理角度讲,是缺乏明确、细化的分类指导和要求,使一些运营商利用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管部门玩起了捉迷藏。
违法网游活动的监管及立法困境
自2004年9月文化部开展第一批违法网络游戏活动查处工作以来,每年文化部都要对这些违法网络游戏活动进行集中整治,今年查处的已经是第五批。
为什么这些违法网络游戏活动屡禁不止?
稽查指导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络文化不同于传统文化,它具有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建一个音乐下载网站或是动漫游戏网站,轻而易举,但利润非?晒,既不需要支付版权费用,承担的日常运营费用也很少,几个人架起一台服务器就可开工!
“针对小网站,文化执法部门很难找到处罚主体,这些小的游戏运营商好像游击队,打一枪换个地方,往往我们通过技术手段查到其IP地址,封掉以后,它又换个地址重新开张了,再加上各个省的文化执法队伍人手有限,经费短缺,装备落后,队伍建设跟不上去,监管难度很大!
违法成本低,但执法成本却很高。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在这次对上海维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查处前,先期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方案,在对现场进行检查时,通过现场照相、消费者支付过程的截屏、先行证据的保存等手段进行了大量的取证,固定住证据后,现场要求当事人对证据予以确认,证据链环环相扣,这才使当事人承认违法行为及所得。
“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方面,那就是我们国家与网络游戏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目前只有部门规章,缺少的是一部国家层面的法律”,网络文化处工作人员说,现有的规章在应对网络游戏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时有些滞后,社会各方对网络游戏的认识也是参差不齐,这都是互联网文化发展迅猛而相关措施跟不上造成的,这也需要一个逐渐消化的过程。
刘兴亮也认为加快网络游戏相关立法很有必要,他自己也经常参加有关网络游戏的法律研讨会。他向记者讲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一次他应邀去人民大学参加一个“网络游戏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结果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些与会的人大、北大、清华、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专家,还有一些知名律师等,号称国内研究网络游戏的法律专家,他们的开场白竟无外乎这么几种:“我从来没有玩过游戏”、“我没玩过,但是看儿子玩过”、“我没玩过网游,但玩过单机游戏,比如扫雷、连连看”等等。刘兴亮认为,研究网络游戏立法的专家应该加深对网络游戏的了解。
网络游戏不是洪水猛兽,它自有消遣、娱乐、益智的功能,还能带来收益和成就,关键是看如何更好地让它趋利避害发挥功效!敖∪姆煞ü、政府部门的有力监管、网游企业的自律、社会的监督和教育,这些缺一不可!蓖缥幕Φ墓ぷ魅嗽比缡撬怠#ㄍ醯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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