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12名干部因“3·25”交通事故被问责
2008年07月03日 11:36 来源:云南日报 发表评论
日前,丽江市对永胜“3·25”交通事故的3名市管领导干部责任人进行了行政问责。同时,永胜县政府对9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4名乡科级干部被通报批评、5名一般干部被通报批评并调整了工作岗位。这是丽江市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中,动真格问责的一个案例。
四项制度自2月25日推行以来,丽江市各级各部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务实求真的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热潮,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思想认识的统一和提高、抓制度的完善和措施的落实。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独创了许多好的做法。县区政府将为民办理的10件实事和20项重点工程细化分解为若干具体事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列出工作时间表,确定责任主体和监督方式,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部门明确提出服务受理零推托、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目标零投诉“四个零”标准,以实际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度为标尺,检验和评价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的好坏。
市政府从一开始就把实施四项制度的安排部署与督促检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成立了以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领导为主的督查工作组,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日常催办、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使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既有安排部署又有督促检查。同时,市政府新闻办还邀请云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26家市直部门负责人就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作出公开服务承诺,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李秀春)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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