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女子公共休闲场所内被杀碎尸案告破
2008年03月07日 17:01 来源:天山网-乌鲁木齐晚报 发表评论
3月6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发生在乌鲁木齐市延安路的“3·2”杀人碎尸案告破。
3月2日,群众报案称:在乌市延安路一公共休闲场所的厕所内发现一个装有女性部分尸块的行李包。乌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
3月4日12时,石河子警方反馈,在石河子老街一垃圾箱内发现一个装有女性头颅和肢体尸块的旅行包,经专案组前往核实,确定两处尸块属同一受害人唐某。
3月4日17时许,经过对现场物证的细致比对,结合其他线索,专案组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徐某,并于当日19时许,在乌市家中将他抓获。
嫌疑人徐某交待,他与唐某2007年相识后追求唐某屡遭拒绝。2月29日,再次被拒后,徐某恼羞成怒,在唐某家中用围巾将她勒死,随后分解、抛尸2处。抛尸石河子是因为抱有侥幸心理的徐某,想逃避警方打击,给破案制造难度。
警方介绍说,受害人唐某是塔城来我市务工人员,目前警方正在联系其家人。(记者刘青霞)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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