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队长被控贪污230余万 庭上称"吃掉"190余万
2008年03月05日 16:21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3月5日上午,原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清洁队队长王远利(男,52岁)因涉嫌贪污本单位公款230余万元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当庭否认检方对其的指控,称钱自己没有拿,全用在单位请客吃饭、送礼的业务上了。
检方指控,王远利于1997年8月至2005年11月先后担任北京市房山区清洁队业务员、队长期间,将10余家单位给付燕山清洁队清运、粪便抽运委托协议合同款人民币193万余元打入多家餐馆、酒楼套现,后将其中3.4万元打入本单位,剩余合同款被其非法截留。
王远利还被指控于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以给单位购买垃圾集装箱、购买原材料、修理汽车为名多开、虚开发票42.6万余元,报销后将公款据为己有。
对于检方的指控王远利当庭予以否认,其称起诉书指控他将公款据为己有是错误的。他称,清扫业务行业竞争很激烈,为了拉客户需要经常请客吃饭、送礼,打入到别单位的钱都干这个用了,没往自己兜里装一分钱。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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