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3月4日电(高凡)沈阳警方今天在此间发布消息,辽宁省公安厅督办的“串联160号”系列持仿真手枪抢劫案宣布侦破,目前犯罪嫌疑人蓝庆良已被批准逮捕。
2007年9月至11月,沈阳市沈河区、和平区、大东区、铁西区和东陵区连续发生14起持枪抢劫案件,案值2.5万余元。犯罪嫌疑人侵害目标锁定在有女员工夜间值守的昼夜服务的小型连锁超市,作案时间为晚上10时至次日凌晨2时左右。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骑电动自行车,戴黑框眼镜和棕色中长假发套,着蓝色羽绒服,手持手枪。犯罪嫌疑人气焰十分嚣张,一家超市竟然在一周里连续4次被抢。为此,沈阳警方组成专案组,并将此案定为“串联160号”系列持枪抢劫案件。
由于这14起案件有2起发生在沈阳市东陵区,东陵分局高度重视。2007年11月6日,东陵分局南塔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时,有人反映东陵区南塔街道后桑林子村有一广州外来打工人员叫蓝庆良,近期经常夜间出入,他无生活来源但花钱却大手大脚,形迹十分可疑。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2007年11月7日,为了获取证据,民警以入户走访为名,在蓝庆良住处发现假发、眼镜、羽绒服等物品,与“串联160号”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眼镜、假发和衣服极为相似。警方即对蓝庆良实行昼夜监控,并伺机对其抓捕。
2007年11月9日,蓝庆良同妻子打架并将妻子打伤,民警以调查治安案件为由,传唤了蓝庆良,同时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搜查时,在蓝庆良家中发现一把仿真手枪、羽绒服、眼镜、假发套等作案工具,并缴获了大量的被抢赃物。
警方随即对蓝庆良进行了审讯,开始时蓝庆良百般抵赖、拒不交待,后在大量证据面前交待了14起持枪抢劫超市的犯罪事实。
事后,据一薄姓被抢超市老板回忆,犯罪嫌疑人作案前5分钟曾到所抢超市买过烟,后在没有其他顾客时折返回超市实施抢劫。抢劫时他让超市收银员将收银台内所有现金及零钱装入一塑料袋中,实施抢劫后他警告超市服务员别动、别出来看。整个抢劫过程持续约3分钟。有超市服务员事后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枪不像是真的,因为他的枪又大又新,但由于当时事发突然,来不及反应只能就范。
据负责侦破此案的办案民警透露,犯罪嫌疑人蓝庆良30岁,广东人,来沈阳四五年了,平时好逸恶劳,无正当职业,以喝功夫茶打麻将为消遣,没钱的时间就向前妻要,前妻不给就开始抢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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