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批重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8年02月22日 14:5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本市(注:北京市)农民李海明为泄私愤竟意欲杀害一家3口,最终致其中的夫妻两人死亡。今天,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将李海明、肖建喜等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李海明与同村李某夫妇素有矛盾。2006年6月6日17时许,李海明行至村中心街时,先后遇见了李某夫妇。李海明起意报复,返回家中取出尖刀,在村中心街追上丈夫李某,持刀猛刺李某颈部、胸腹部等处十余刀,致李某死亡。行凶后,李海明又持刀追赶怀抱幼子的李某妻子,在李某妻子家的院门内,李海明持刀猛刺李某妻子及其怀中的幼子身体数刀,造成李某妻子死亡,幼子重伤。
28岁的河南省农民肖建喜伙同他人经预谋后,于2005年4月12日11时许,在本市通州区一小学门口,将放学独自回家的4岁的小元诱骗至一排污管道处,用胶带、绳索、口罩等对小元捆绑、堵嘴后放入管道深处。而后,肖建喜以小元为人质,向其父勒索8000元。小元的父亲于4月13日将6000元分两次存入肖建喜提供的账户中。肖建喜将此款提取,并于当日17时许将关押人质的地点告知小元的父亲。此时小元已因被绳索捆绑四肢,长时间在低温环境下导致冻死。此外,肖建喜还伙同他人经预谋后,于2005年5月22日11时许,在广东省将9岁的小陈诱骗后,作为人质向其父勒索5万元。小陈的父亲于5月24日将1.5万元存入肖建喜提供的账户中。肖建喜提取此款后,逃离广州市。小陈至今下落不明。(通讯员高志海)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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