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弄钱花,江城一名女子找来邻居冒充自己的丈夫,许好处让邻居来“捉奸”,以此敲诈她的有钱情人。近日,法院对这起案件公开审理,自编自演这一荒唐闹剧潜逃6年的犯罪嫌疑人丁某因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39岁的丁某原是吉林市某浴池一名按摩小姐。2000年,丁某与浴池的顾客罗某结识。罗某是浙江人,因经营药材生意,经常到吉林市采购。认识后不久,罗某花钱出手阔绰赢得了丁某的好感,丁某背着丈夫与罗某发生了性关系,并且辞去了工作,化名王岩与罗某处成了“铁子”。
罗某因生意需要经常返回浙江,罗某不在吉林市的日子里,辞去工作的丁某日渐感到缺钱花。
一次,丁某请朋友吃饭希望朋友能帮忙找份工作,其间,丁某向朋友谈起自己生活拮据的烦恼,“找工作能挣几个钱?你不认识个有钱的‘铁子’吗?不如制造一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整几万元是很容易的事!”朋友的这番话让丁某非常心动。
随后,丁某找来邻居高某(另案处理)商量弄钱细节,双方约定:由高某假冒丈夫,并负责召集人手帮忙,丁某负责制造一个“捉奸在床”的机会,让高某等人借机敲诈,而敲诈得来的钱财由众人平分。
2001年1月15日,罗某回到吉林市,丁某立即打电话通知邻居高某,并带领高某及其找来的两名帮忙朋友前往罗某暂住的地址认门,一切准备就绪,丁某当晚来到罗某家中表示要与其过夜“叙旧”,全然不知道是圈套的罗某欣然同意。
第二天清晨,丁某打开房门提出要走,房门刚开,事先准备好的高某等人冲了进来,为表演逼真,3人对丁某连打带骂,自称丁某丈夫的高某还当众扇了丁某一个耳光。丁某被“撵”走后,3人以破坏夫妻关系为由对罗某进行了殴打,并将罗某手脚捆住带到吉林市一家浴池包房内,称如果不赔偿就挑断罗某的脚筋,在高某3人威胁下,罗某被迫拿出2.9万元及一部价值2000元的手机才得以脱身。
事后,罗某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警方通过审讯得知,丁某才是这起“捉奸”敲诈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然而,当警方前往抓捕丁某时,闻讯高某等人落网的丁某已逃到外地。直到2007年6月,潜逃6年的丁某才被警方抓获。
2007年12月,法院经审理认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预谋敲诈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近日,法院一审作出宣判,判处丁某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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