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女保险员郭某因过量服用治疗癫痫药而死亡,但其66万元身故保险却遭保险公司拒赔。为此,郭某的受益人将信诚人寿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原告指出,根据公安部门调查,郭某的死不属于刑事案件,也未认定自杀事实。通过尸体检验,公安部门确定郭某是因服用了一种治疗癫痫的药物中毒而死。因此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保险公司却认为郭某明显是自杀身亡,保险公司请来了3名专家证人出庭。山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副院长作为专家证人指出,通过药物在郭某血液浓度中的数值,推测郭某应该服用了20片到40片药。保险公司认为郭某完全没有吃这种药的必要,却服用了超常规的大量药物,可以排除意外服药致死的可能,同时证明郭某是自杀。保险公司还认为,郭某死亡时间是在投保后一年半,根据合同条款,投保后两年内死亡的属免赔情形。(作者:侯毅君 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