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反贪局特侦队原队长刘履江因情人移情别恋,怒而掐死情人一案,近日在南充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刘履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与情人厮守抛弃结发妻子
刘履江今年46岁,1992年调到广安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不到三年,刘被评为优秀检察官,之后,升任反贪局特侦队队长。
1996年,刘生病住院,邂逅比自己小10岁的女医生小玉,二人一见钟情,关系迅速升温,成为情人。为与小玉厮守终身,刘同妻子阿琼展开了近5年的离婚大战,于2001年终于拿到了离婚证。此后,刘与小玉公开同居。
就在刘和小玉准备婚事之时,刘因工作差错被停薪停职,火热的恋情开始降温。2002年4月,小玉结识了广安区某单位职工徐某,两个月后,为逃避刘,小玉拿走了刘准备用于还账的8万多元现金,悄悄离开了广安。
掐死变心情人潜逃新疆藏匿
半年后,刘履江终于找到了小玉。原来,小玉应聘到蓬安县某医院当医生。刘追至蓬安欲挽回这段爱情,遭到拒绝,刘决心报复小玉和徐某。
2003年1月17日凌晨,刘持刀将徐某砍成轻伤。同日下午,刘找到小玉,当晚,二人入住某大酒店801房间。刘趁小玉熟睡之机将其掐死。案发后,警方很快锁定凶手为刘履江。此时,刘已不知去向,被列为省公安厅督捕追逃对象。
刘履江作案后,先后在南充、成都等地藏匿,并办了一张名字为“余明近”的重庆籍假身份证。10多天后,他从重庆乘飞机到新疆,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隐姓埋名,与当地一女子同居。2006年4月3日,刘履江在新疆库尔勒火车站被铁路警方抓获,随后被押到蓬安。
前妻聘请律师法院一审宣判
刘履江被抓获的消息传到广安,其前妻阿琼立即赶往蓬安。经过她再三恳求,警方让他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见了面”:分别录像然后播放给对方看。
对于阿琼而言,这次“见面”真是有万般滋味在心头。5年前,刘履江为了情人,抛妻别子,让她和孩子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然而,当刘被捕后,阿琼不计前嫌,为前夫聘请了两位著名律师为其辩护。
今年5月29日,南充市中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刘表示将提出上诉。
记者汪仁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