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性恋男子王某,由于“情人”提出分手而痛心欲绝,欲用菜刀将其杀害。据悉,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6月4日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据了解,王某是一名内蒙古来京的无业人员,他与路某是在2006年9月16日的网上聊天室聊天时结识的,当时两人感觉聊得非常投机,于是,王某认为找到了“真爱”。第二天,两人确定了他们之间的“恋爱”关系,便一起搬到位于石景山区八角中里的一出租房内居住,并且两人在同居期间多次发生“性”关系。
10月22日,路某从外面回家之后,受到了王某得质问,两人发生了争吵。路某觉得王某整天疑神疑鬼,还不相信他,于是就向王某提出了分手。之后,路某便到大兴的两个同性朋友家玩了半天,并再次给王某发短信说分手的事情。王某知道后,认为他所爱慕的“情人”移情别恋、背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心生怒气。
当天下午3点多,当路某和他的那两个男性朋友回到他和王某一起住的地方取衣服时,王某产生了将其杀害的念头。于是,在路某低头收拾自己衣物时,王某举起菜刀站在他身后,向路某的后脑和脖子连砍数刀,但因为路某下意识地用手挡了一下,导致脖子和右手都被砍伤。在路某的大声呼救下,楼下等候路某的朋友及时赶到并报了警,因此,王某杀害路某没有得逞,并被前来的民警当场抓获。(牟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