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福布斯最年轻富豪———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星电力”)原董事长周益明等人“空手套白狼”掏空上市公司5亿多元的惊天大案10月31日在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遂宁市检察机关以被告人周益明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最终周益明以合同诈骗罪而领刑,其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例以合同诈骗形式掏空上市公司而被判刑的高管。
据介绍,2002年8月,周益明得知明星电力部分股权将转让的消息后,勾结明星电力高管,获得转让内幕情况,并针对收购要求,开始组建所谓的明伦集团有限公司。他先以10万元买来深圳某公司,用8000万元银行贷款进行反复倒账,虚增母公司及7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并以11万元买通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做出了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称,被告单位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四川明星电力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后,为达到侵吞该公司财产的目的,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监事会。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期间,被告单位深圳市明伦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周益明等人采取“对外投资”等手段非法占有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金4.69亿元人民币和1074万美元。
鉴于案情复杂重大,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张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