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购买住房是为了居住。但是,这个问题在某些地方被某些人异化。他们购买住房的目的不是自住,而是为了炒房,由此一些地方的房地产市场投机气氛越来越浓,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
“房子都卖完了!”房子却多半空置着。一些楼盘的空置率大大高于入住率。这种状况,在各个城市普遍存在。尽管这不仅仅是炒房者的单一作用所致,但这种并不正常的市场行情,让不少公众很有意见。对此,各级政府责无旁贷应出手整治。
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从6月1日起,将调整住房转让环节,征收营业税,有区别地适度调高住房消费信贷首付比例,明确规定中小户型在新开发住房中所占比重,并要求各地在年底前都要开工建设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
毫无疑问,政府动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政策手段,主要是为了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这些新政策,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改善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条件,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但是,也不得不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还会时有发生。
住房交易,说到底是一种市场行为。比如,你规定卖方要缴纳营业税,但实际上,卖方在交易中,完全有办法把税负转嫁到买方身上。再比如在一些城市,“购房合同更名”的把戏就常常出现,即在购房原始合同上把张三的名字改成李四,这样,张三在转让住房时,就可以规避营业税征收限制了。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需要缴纳万把元的“更名费”,相对数额更大的营业税,这只是“毛毛雨”。
虽然这只是一些私下的交易,但是,如果没有相关主管部门的“通融”,更名是不可能的。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在房地产这个特殊的市场上,这个规律似乎却是失效的。这些年,一些城市楼盘的供应总量越来越大,但新开工的楼盘仍然很多,而房价飙升的势头,始终未见逆转。
这都表明,围绕着房地产市场发展,各方利益博弈相当激烈,要进行整体性调整的难度相当大。因此对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尤其需要统一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国家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
对于公众而言,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就应该让更多买房人都住进去,让确实缺房的人能够买得起房,至少,要让他们跳一跳能够得着。至于那些根本不缺房住的人,得想办法让他们不敢轻易炒房。
要达到上述目的,还需要多管齐下,堵疏结合,综合治理,动态调整。为多数公众着想,购买住房的入市门槛可以低一些,购房的渠道应该多一些,特别是应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量。同时,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和具体措施,把炒房者转手投机的门槛抬得高高的。
只要我们能为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着想,完全可以把房地产市场上的虚火最大限度地去掉。这样,房地产市场才能回归理性,买房者也才能回归到买了去住的本来目的。
(来源:人民日报人民时评;顾兆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