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电 题:十六大来中共十大法规推进反腐倡廉
中新社记者 孙宇挺
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大以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特别是二00五年一月出台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记者从中共中央纪委今日提供的一份材料中发现,回顾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以来的这些时间,中共从党内监督、加强纪委作用等方面出台了包括上述《实施纲要》在内的十大法规,以此推进反腐倡廉。以法治腐,走出了重要一步。
五大党内法规加强党内监督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对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增强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同日颁布的还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教育党的组织,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于二00四年九月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并先后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这些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在党内外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项法规强化纪委反腐作用
中共中央纪委作为党内的纪检监察机构,其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作用从制度建设上也在十六大之后得到了强化。
今年七月,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它的发布施行,将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纳入到规范化的轨道。此外,中央纪委发布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央纪委联合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的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二00三年八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联合发布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相互协作配合的通知》。
清理废止文件 编制工作规划
适时对法规制度进行清理,开拓法规制度工作领域,对于反腐制度建设是一项重要任务。
据了解,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的文件共一百一十五件。
在清理法规制度过程中,中央纪委、监察部积极探索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对法规制度进行了科学分类,构建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明确了法规工作的思路,编制了《二00四年至二00七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
今年初,中国还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积极探索与世界各国在反腐败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