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国际在线报道,新加坡高等法院26日做出裁定,将韩国鲜京能源亚洲公司(简称鲜京能源)要求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油)进行司法管理一案推迟到6月13日审理,以便中航油搞好6月8日的债权人大会,推动债权人审议并批准中航油递交的债务重组方案。
要求将中航油交由司法委任的经理人管理的申请是包括鲜京能源在内的少数债权人今年3月提出的。他们当时对中航油1月提交的债务重组方案持有异议,故要求司法介入,以使中航油和债权人之间的偿债谈判更加透明化。
本月12日,中航油提出了新的债务重组方案。鲜京能源日前表示,该公司认为新方案会获得债权人的支持。如果债权人大会和新加坡高等法院都批准了这一新方案,就没有必要对中航油进行司法管理。
去年11月日,中航油因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中出现5亿多美元的巨额亏损而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债务重组。(张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