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0日电 河南省建设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河南省已入库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5亿元,这为防范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设置了一道资金保障。
河南日报的消息称,河南省规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
一旦建设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于拒绝缴纳保障金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将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要责令其暂停施工。
据介绍,该省18个省辖市全部建立了该项制度。(王映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