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一分院昨日消息:涉嫌通过互联网利用赌球的方法在网上进行赌博的犯罪嫌疑人王欣被市检一分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2003年底至2004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欣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与台湾“宝盈”公司相勾结,利用赌球的方法在网上进行赌博,并被任命为二级代理。王欣先后向韩某等人提供三级代理的赌博网站的网址、登录号等平台,从中牟利。王欣还多次组织一些人通过互联网进行赌博,投注赌博金额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
犯罪嫌疑人王欣以二级代理的身份通过互联网向他人提供赌博号,发展三级代理,并聚众进行赌博,数额巨大,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已涉嫌赌博罪。2005年1月26日,犯罪嫌疑人王欣被批准逮捕。
【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李罡、孟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