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沙一月三十日电(记者 刘双双)二00四年,湖南依法判处贪污贿赂罪犯一千零三十四人,其中厅级官员十人,处级官员二十八人。这是正在此间召开的湖南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透露的。
查处县处级以上官员职务犯罪成为二00四年湖南反腐工作的重点。去年“落马”的官员中比较典型的有: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正厅级)受贿案,娄底市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罗子光(副厅级)受贿案,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副厅级)受贿案等。
去年,执法机关在查办特大案件上也有新的进展。湖南省检察院二00四年立案侦查贪污受贿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六十九件,占立案总数的百分之五点七,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二点二。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一点八四亿元。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同时透露,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