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与市监狱管理局联合决定,试行对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和复查结果公开答复。
据介绍,公开答复是指检察机关在受理服刑人员的刑事申诉后,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和相关证据,将经复查认定的原审判机关裁判是否正确,申诉理由能否支持的事实和法律根据及复查处理决定,面对面的向申诉人做出准确、细致的说明。
公开答复制度试行后,服刑人员的申诉不但可以就理由和新的证据进行申诉,而且他们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时,检察机关应当予以解释;申诉人如不服该院的复查决定,检察机关应引导其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继续反映意见和要求。
同时,在检察机关公开答复时,代为服刑人员申诉的近亲属、监护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委托代理人等经批准可以到场一同听取公开答复。(廖卫华、孟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