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1日电 1月20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正式实施。人民日报援引人事部、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称,《体检通用标准》只是一个最低标准,各地、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据人事部、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各地人事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为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人们对疾病认识的不断加深,各地原有的体检标准相对滞后,标准很不一致,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
据介绍,此次制定标准的主要原则一是尊重科学,尊重医学专家的意见,将体检标准与能否正常履行职责相结合,体现公务员职业和职位的一般要求;二是兼顾各方利益,既要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利,也要兼顾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三是注重可操作性,既便于医生作出判断,也要在实践中行得通。
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用标准只是一个最低标准,各地、各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必须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另行规定或批准。
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盛若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