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4日电 中国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时表示,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占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比较突出。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04年,因机动车驾驶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435787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89.8%、87.4%和90.6%。
因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突出。2004年,因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造成18410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17.2%;因不按规定让行造成8576人死亡,占8%;因违法占道行驶造成5594人死亡,占5.2%;因酒后驾车造成4658人死亡,占4.4%;因违法超车造成4554人死亡,占4.3%;因疲劳驾驶造成3056人死亡,占2.9%。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一半以上系因无证驾驶人、低驾龄驾驶人交通肇事所致。无证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共造成22371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20.9%;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33996人死亡,占31.7%。无证驾驶人和3年以下低驾龄驾驶人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是驾驶技术不熟练,遇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当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