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卫生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2005年第1号公告,批准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等4家单位具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经卫生部审核,现批准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等4家单位具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
1、北京燕山石化职业病防治所(职业卫生)(卫职技字〔2004〕第A-015号)
2、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防护)(卫职技字〔2004〕第A-016号)
3、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卫生)(卫职技字〔2004〕第A-017号)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职业卫生)(卫职技字〔2004〕第A-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