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今日早报消息,浙江女贪官杨秀珠外逃,她的心腹手下一个个被送上法庭。昨天,涉嫌帮助杨贪污1104万余元的4名疑犯,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理。
——四帮手分工明确
据公诉人指控,1996年年底一天,时任温州市副市长兼温州铁路房开公司董事长的杨秀珠,把高云光(原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和金建林(原温州市规划局会计、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纳)及林素华(原温州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兼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负责人,去年8月14日在杭州市看守所自杀身亡)等人叫到办公室,开口就表示要从温州市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个人获取公款1000万余元,替她弟弟还贷款。
昨天受审的4人有明确“任务”,高云光的主要“工作”就是测算配套费以及在报销单上审核签字;金建林开具已作废的土地配套费发票以及支票;李小燕负责去银行提取现金,再交给沙少华(原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然后由沙少华,将现款直接交给杨秀珠,或由杨的司机徐文转交给杨秀珠。
公诉机关以贪污罪起诉,公诉人指控说,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有分工的共同贪污案。高云光、金建林起次要作用,李小燕、沙少华起辅助作用,均系从犯。
——嫌犯均称“帮忙”实属无奈
庭审中,4个嫌疑人都坚称,他们是迫于无奈,才去“联手”帮助杨秀珠虚报冒领公款1000余万元,都没有拿过一分钱。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称“因为出于无奈,这些人自己也是受害者”。这一论点马上遭到了公诉人的反驳。公诉人表示,他们的行为触犯有关刑律,使杨秀珠的策划发挥了“作用”,应该得到“教训”。另外,金建林的辩护律师也提出,金不是作为公职调动进入房开公司的,而是直接由杨秀珠“带”过去的,因此他的行为不能作为公务员贪污起诉。这一说法也被公诉人反驳掉。
杨秀珠这些帮手下场到底如何,法院择日将进行公开宣判。(钟法、王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