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2日电 据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消息,目前北京市已基本形成城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实行各项待遇标准统一调整、相互衔接,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北京日报引用有关部门介绍称,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由170元提高到290元;失业保险金已由189至229.5元提高到347至446元;职工月最低工资已由270元提高到545元;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已由263元、202元、170元分别提高到466元、405元、367元。
2001年开始每年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进行调整,目前伤残津贴最低不低于700元。(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