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昭声明
我在此事件中被打致伤,人身权利、人格尊严受严重侵犯,我声明:
一、这起被打事件是不正当事件,因为我不是在对打中,而是在静止中被殴打致伤,此种情况在影视剧组中闻所未闻。现在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我相信公安机关会严肃处理,我将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二、我要求打人者公开直接向我本人赔礼道歉,有关责任方赔偿我的损失。
三、对于事件发生后,有人公开发表的有损我名誉的言论,我保留依法维护我合法民事权益的权利。
四、我感谢在我被打伤后社会各界许多朋友对我的亲切关怀和慰问,感谢304医院的医护人员对我及时周到的诊疗。
特此声明
王伯昭
2004年9月22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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