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院开庭审理了影视演员吴若甫被绑架案,王立华等10名人分别以涉嫌犯绑架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窝藏罪被提起公诉。
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立华等10名被告人中,除郭立新、蔡云生外,其余8人曾分别因犯抢劫、盗窃、强奸、伤害、寻衅滋事、诈骗等罪行被判处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2月3日凌晨1时许,26岁的北京市崇文区的王立华伙同浙江人朱平全、朝阳区农民郭立新,冒充警察持枪在朝阳区豹豪酒吧门前将欲驾车离去的影视演员吴若甫,绑架至顺义区王立华等人的租住处,并向吴索要人民币210万元赎金。公安机关于当日将王立华、王庆晓、朱平全、郭立新抓获,同时将吴若甫解救。
此前,王立华与24岁的北京平谷区人董立民伙同徐长江、韩洪刚、付家东(均另案处理)等人经预谋后,于去年7月的一天,窜至平谷区广播电视局附近欲绑架王某(男,22岁)。在董立民的指认下,王立华及徐长江、韩洪刚、付家东等人欲将王驾驶的车辆拦截后对王实施绑架,因故未逞。同年9月1日13时许,王立华又纠集房山区农民王庆晓、董立民及唐兴旺、“杰子”(均另案处理)等人,再次驾车窜至平谷区,闯入一理发店内,冒充警察持枪强行将王某劫持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的租住处,由王庆晓、董立民、“杰子”看押。其间,王立华多次向王亲属索要赎金。同月7日凌晨1时许,王立华与唐兴旺驾车到京开高速公路大红门收费站南,将王亲属交的人民币300万元赎金取走后,又指使王庆晓、董立民、“杰子”将王杀害。4个月后,王立华又纠集王庆晓、董立民、山东人王文科、内蒙古人蔡云生等人预谋绑架王的弟弟。并于今年1月6日13时许,在平谷区人李强将王的弟弟骗至平谷区一美容美发俱乐部后,王庆晓、董立民、蔡某冒充警察持枪对王的弟弟实施绑架,因王的弟弟反抗,绑架未逞。同日22时许,王立华还纠集王庆晓、董立民、郭立新、王文科、蔡某等人驾车窜至朝阳区,冒充警察持枪闯入一饭店内误将赵某(男,41岁)当作该饭店经理绑架,后将赵放回。2月2日凌晨2时许,王立华再次纠集王庆晓、朱平全、郭立新等人冒充警察持枪,到东便门铁路桥北内环马路处将杜某(男,29岁)拦截,绑架至顺义区租住处索要赎金。公安机关在解救吴若甫过程中同时将杜解救。
此外,王立华还于去年10月间,经张海量介绍,通过潘新、杨现春(均另案处理)等人,在云南省购买具有杀伤力的手枪、冲锋枪共3支。并于去年至今年2月间,非法持有1支唧筒式(五连发)猎枪、3支土造手枪、1支国产5.6mm健卫20步枪、1支转轮手枪及207发各式子弹、1枚手榴弹。
王立华与唐兴旺于去年9月7日在得到王某亲属交的300万元后,指使粱君驾车帮助逃避追捕,后粱君在明知王立华实施了犯罪的情况下,仍驾车帮其逃匿。
作案后,各被告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犯罪所得赃款、赃物除部分收缴外,其余均被伙分并挥霍。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朱平全、郭立新、王文科、蔡某、李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分别结伙绑架他人,且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在实施绑架犯罪中杀害人质,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王立华、张海量非法买卖枪支,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王立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粱君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另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朱平全、王文科、李强、张海量、粱君等人曾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仍不思悔改,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均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蔡云生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开庭时,被告人蔡云生已年满18周岁,故北京二中院依法公开审理。法庭经过庭审调查、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最后宣布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作者:高志海李永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