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2日电 东北新闻网-沈阳晚报报道,患者谢兰芳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在辽宁省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医院竟乱计费、乱收费达30项,多收共计3457.52元。3月21日,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省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的处理决定。该院院长王者生被撤销院长和党委副书记职务;该院党委书记王文新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书记职务。
省人民医院惊现乱收费
最近,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对省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并发出通报,要求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吸取教训,全面整改。
经查,2003年6月,患者谢兰芳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医院对其乱计费、乱收费达30项,计3457.52元,主要是多计诊疗次数和时间、无诊疗记录计费、多计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套用项目计费、超标准计费、重复检查计费、应退未退药费等,这是典型的乱收费行为。在接待患者家属上访时,医院有关处室和院领导处理不力,存在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等问题。
省人民医院院长被撤职
经省纪委监察厅和省卫生厅研究决定,对相关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给予省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王者生撤销院长、院党委副书记职务处分;给予该院党委书记王文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书记职务;给予该院财务处处长张丽荣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财务处副处长张素云撤销其副处长职务处分;给予I CU病房副主任(主持工作)高汀汀撤销其副主任职务处分;给予I CU病房护士长王姝行政记大过处分。
管理混乱造成乱收费
调查表明,造成乱收费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医院管理混乱,有的科室计费随意性大,多次擅自决定将物价部门没有允许收费的医疗项目,比照或套用允许收费的医疗项目计费。
对患者谢兰芳在转换病房过程中,没有采取科学的管理措施,避免重复检查、重复计费。未能严格执行新的物价收费标准。2003年5月1日,省人民医院开始执行新的物价收费标准,但在录入新标准时,没有认真审核,将有的项目仍按老标准录入,直接造成多收费问题的发生。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后,宣传、培训及监督不到位,一些医务人员对新标准认识模糊,理解不清。
不正之风要认真查处
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高度重视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全省各行各业,都要从省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中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和分析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卫生医疗系统,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切实解决医疗服务乱收费损害患者利益的问题。
省纪委监察厅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不正之风问题,要认真查处,坚决纠正。要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深入实际,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要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典型的不正之风案件,要公开处理,以儆效尤。(李明欣、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