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2日电 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立法会已收到政府提交的《规范娱乐场幸运博彩及其它方式的博彩范围内的博彩或投注信贷业务》法案,现正进行咨询。法案建议:“提供博彩或投注信贷,仅于信贷实体将娱乐场幸运博彩或其它方式的博彩用筹码的拥有权移转予第三人,但就该移转并无实时以现款作出支付的情况下成立”。至于需否订立筹码买卖合同,法案无强制规定。
报道指,澳门当局在陈述提案理由表示,对于博彩及投注信贷的提供,仅以最基本的强行性内容作出规范,从而容许行使合同自由,以选择具体的法律行为类型,包括有名类型或无名类型、法定类型或非法定类型。也就是说,信贷实体向借贷方借出筹码,不论是以何种合同作为凭证,抑或没有合同凭证,都构成博彩或投注的信贷。
至于何谓“现款”,法案定出一个含意广泛的概念,它以民法所下定义为出发点,进而涵盖传统上或今时今日在法律交易中已被认受为高偿付能力支付工作的实际存在的方式(见列表)。当局强调,如以法案罗列的现款方式实时就筹码的移转作出了支付,就不存在信贷的提供。
法案规定了须按专属制度从事提供博彩或投注信贷业务,即仅容许博彩经营人(赌牌公司、获转批给公司)及博彩中介人从事有关业务。因上述经营人及博彩中介人是在从事博彩或投注信贷业务方面最直接地有利害关系的实体。此外,在应否提供信贷予某人的问题上,上述经营人及博彩中介原则上亦最具条件作出准确评估,从而避免将博彩或投注信贷提供予病态博彩者或不具备资源以偿付信贷交易所生债务的博彩者。
明文规定债务渊源
另一方面,为免在收回博彩或投注信贷业务所生债务方面出现困难,尤其当债务是在澳门以外地方收回时出现困难(某些管辖区域通常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而主张博彩及投注合同仅具自然债务的效力),故明文规定提供博彩或投注信贷构成法定债务的渊源。
信贷实体不得透过他人或其它实体从事博彩或投注业务。旨在将信贷实体的资格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义移转予第三人的行为或合同,均属无效。然而,亦容许信贷实体采用有代理权的委任合同或有代理权的代办商合同,透过赌牌公司的管理公司及博彩中介人,以信贷实体的名义并为其利益而就信贷业务订立合同。当局认为,这样,经营人便绝不能将本身的法律地位移转或与其它实体分享信贷实体的资格,而仅容许其它实体在透过代理关系产生的有限范围内,以信贷实体的名义并为其利益而在法律保留了信贷实体的专属业务范围内作出行为。
信贷代理权须许可
当局续指出,鉴于博彩中介人在招揽及接触博彩者、经营者的顾客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上述处理提供了协调参与经营各方的利益的解决方:博彩中介人可作为信贷实体直接提供信贷;另一方面,博彩中介人亦可作为信贷实体的受任人或代办商间接提供信贷。
然而,信贷实体代理权,须经政府逐一许可,且有关信贷实体应在博彩监察协调局为本身的代理实体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