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的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调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全文如下:
问:这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调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实施?
答: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以一年期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5.31%,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可在4.78% 的区间内按市场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上浮。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12月21日起,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89%下调至1.62%。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仍为1.89%。
问: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如何管理的?
答: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方式的主要内容是:人民银行制定贷款基准利率和贷款利率浮动上下限。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风险、效益等状况,在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这次利率改革措施出台前,人民银行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和金融机构类别分别规定贷款利率浮动上限,其中: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国有重点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为贷款基准利率,对大企业的浮动上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中小企业的浮动上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政策性银行贷款和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上浮。
问:为什么要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答: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逐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这对于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有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不利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较低,贷款利息收入仍然不足以补偿信贷成本和风险,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二是不利于加强金融机构信贷管理。贷款利率浮动上限较低,可能诱使个别信贷人员运用贷款权谋求私利。三是按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决定贷款利率是否浮动和浮动多少,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的界定也越来越困难。
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有利于推进金融机构改革,也有利于抑制民间高利贷、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问: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是否会提高国有重点企业的融资成本?
答:不会。
首先,国有重点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是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大型企业集团,按照信贷原则属于优质贷款客户,是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浮的主要对象。并且,按照国际惯例,贷款利率高低是企业实力的重要标志。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信用级别、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的。经营效益好的国有重点企业贷款利率较低,是信贷市场竞争的结果,是其自身市场实力的体现。
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利于国有重点企业真实体现市场实力和树立市场形象,有利于其发展。
问: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是否会带动贷款利率水平的全面上升?
答:不会。
首先,当前我国资金供给充裕,基本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这是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的主要因素。
其次,随着经营体制的转变和风险意识的不断加强,金融机构不再以外延扩张为主要目标。目前各金融机构已基本建立起审贷分离、授权授信的信贷管理制度,贷款利率浮动管理也已纳入其中。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利于形成与不同风险度等因素相对应的贷款利率结构,不会带动贷款利率水平的全面上升。
第三,在竞争日益增强的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出于经营的需要,不会轻易上浮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据统计,截止2002年9月底,在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中,利率不上浮和下浮的贷款占57%,上浮0-10%的占20.7%,上浮10-20%的占9.9%,上浮20-30%的占12.5%。这说明在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并不是普遍“一浮到顶”,而是区别对待,形成了一个合理的利率分布。
为确保此次利率改革措施顺利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完善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和贷款风险定价制度,根据资金成本、企业风险程度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对贷款利率的监测、分析和管理,做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问:金融机构贷款定价自主权增加后,是否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答:目前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能力基本符合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要求。
1998、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内部定价和授权制度。目前,各金融机构已基本建立起贷款定价、风险管理和利率浮动分级授权的相关制度,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同时,金融机构已初步建成贷款定价的基础信息系统,具备了根据资金成本、企业风险程度、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别定价的能力。
在出台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政策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加强利率定价基础信息系统和内部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不断提高其利率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
问:什么是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为什么要下调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
答:准备金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而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超额准备金存款指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中超过中央银行要求的部分。这次利率改革措施出台前,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相同。
与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政策相配合,适度下调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将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有利于充分发挥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的综合效应。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还有利于改变目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平衡的状况,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问:请您谈一谈下一阶段的货币政策取向。
答: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总体部署,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手段,保持货币信贷的稳定增长。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适度地进行调控,增强货币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并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综合调控效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