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九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可以消除
2008年12月26日 1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26日电 公安部日前公布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还规定,据悉,九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可以消除。
这九种情形分别是: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作为处理依据的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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