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人权专家九度聚首 共商“人权与和谐社会”
2008年10月21日 19: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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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主题为“人权与和谐社会”的第九届中德人权研讨会在北京开幕,来自中德两国人权专家、议员和官员们相聚一堂,共同研讨人权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以推动建设国与国和平共处、人与人和睦共融、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和谐世界。图为德国驻华大使施明贤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 中新社发 孙自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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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主题为“人权与和谐社会”的第九届中德人权研讨会二十一日在北京开幕,来自中德两国人权专家、议员和官员们相聚一堂,共同研讨人权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以推动建设国与国和平共处、人与人和睦共融、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和谐世界。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钱小芊、德国驻华大使施明贤等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先后致辞,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杨正泉,德国联邦议员、人权及人道主义援助委员会主席格梅林,德国联邦议员、社民党议会党团人权与人道主义援助发言人克里斯托夫·施特雷塞尔等分别作主旨发言。
杨正泉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之源,争取享有充分人权、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中国的奋斗目标,建立和谐世界则是中国关于促进国际人权的建设性主张。中国积极倡导以社会和谐促进人权发展,以人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对中国儒家思想颇有造诣的克里斯托夫·施特雷塞尔称,中德迄今长达十年的人权对话已成为人权政策方面推进两国相互理解的重要机制与工具。这位议员强调,人权对话的基本要务不是批评对方侵犯人权和指责对方的过失,关键是要相互借鉴对方国家和文明的民主、社会与文化发展,并从中获益;人权对话的核心是在交流认识、经验和思想的同时寻求共识并甄别差异,为改善人权状况夯实基础。
一九九九年首次举办的中德人权研讨会,是两国总理签署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中的项目之一,在两国轮流举行。本届研讨会为期两天,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和德国艾伯特基金会共同主办。(完)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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