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人员在广东就职,企业不仅要提供食宿,还要预支一定工资作为其生活费。
昨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震后第三次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职业介绍部门开通“就业直通车”服务并承诺,新入粤灾区人员,只要不挑不拣,5个工作日内就可推荐其就业。
技校提供两千免费名额
通知确定,广东省今年将安排2000名灾区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入读广东省的技工学校。对入读的灾区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发放助学金1500元。各技工学校对家庭受灾的师生要根据受灾情况,对其学费、生活费给予适当的减免和补贴;对确需返乡的受灾地区学生和教师,要帮其支付一次往返路费及途中所需的生活费用。
灾区在粤务工人员纳入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通知要求各级就业服务和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开展“就业直通车”服务,为灾区在粤和新入粤务工人员免费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对在粤务工半年以上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灾区失业人员给予失业登记,享受本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公共就业服务待遇。企业招用灾区劳动力要提供住宿,并预支一定工资作为其生活费。
救灾受伤可享工伤待遇
通知表示,凡参加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灾区务工人员在此次地震中受伤的,其在灾区及其他地方急救、抢救所必需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全额支付。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异地就医的受灾参保人员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凡参加广东省工伤保险的灾区务工人员,震期在灾区或回家在救灾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可视同工伤,享受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
凡灾区务工人员在广东省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广东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对企业招用符合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的灾区在粤登记失业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录用灾区劳力要供住宿
广东省劳动部门要求,各级就业服务和职业介绍机构要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开展“就业直通车”服务,为灾区在粤和新入粤务工人员免费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灾区新外出入粤务工人员对岗位不挑不拣的,在5个工作日内推荐其就业;对在粤务工半年以上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灾区失业人员给予失业登记,享受本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公共就业服务待遇。企业招用灾区劳动力要提供住宿,并预支一定工资作为其生活费。
据悉,广东劳动部门还将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从当地筹集的抗震救灾赈灾款中拨出专款,对有直系亲属伤亡的灾区务工人员发放慰问金。发动企业对直系亲属伤亡的灾区在粤务工人员,或因房屋倒塌而生活困难的灾区在粤务工人员提供生活补助。(记者 文安 通讯员 梁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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