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盲人可免费乘坐公交
2008年04月24日 16: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4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介绍,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盲人乘坐市内交通工具时,要给予免费,盲人的读物进行邮递时,要给予免费。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李援介绍,社会保障这一章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社会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对无劳动能力、没有抚养人,或者抚养人不具有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国家要给予供养。对残疾人无障碍服务方面,包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给予便利和优惠。特别是盲人乘坐市内交通工具时,要给予免费。盲人的读物进行邮递时,要给予免费。同时,国家鼓励和支持电信、广播、电视等对盲人、聋哑人、语言有残疾的人提供各方面的服务。所以社会保障这一章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社会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
在社会救助方面,对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要给予基本的、最低的生活保障。按照国家规定,如果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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