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过流动人员管理规定 办暂住证只需身份证
2008年04月16日 09: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在广州办理暂住证,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了。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和《广州市档案管理规定》。张广宁表示,目前广州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员已达460多万人,接下来要把流动人员像户籍人口一样纳入城市管理体系。
昨天通过的《流动人员管理规定》提出,降低办理暂住证的条件,原则上只要有身份证即可办理;简化办证程序,方便管理。此前,流动人员申领IC卡暂住证还需提交计划生育、合法居所及就业证明。
张广宁在会上表示,人口问题是影响城市发展的三大问题之一。由于缺乏统一的流动人员管理规范性指导文件,某些领域和环节的管理服务出现无法可依、协调困难和推诿扯皮等问题。这次市政府专门制定通过流动人员管理地方性规章,将有利于提高全市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他还要求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并营造良好的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氛围。
此外,昨天的常务会议还通过了《档案规定》,规定各级、各部门要完整收集、妥善保管和有效利用档案,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向档案局移交档案。(游星宇 陈伟秋 穗府研)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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