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当选的770名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各级政府机关的代表62人,比上届大幅减少38人,仅占代表总数的8.05%。上海市新当选的860名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数比上届减少49名。官员代表的减少,在这次省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特点——
如何优化代表结构,有两个问题被认为至关重要:一是如何按城乡人口比例确定代表名额,二是如何增加基层一线代表的比例。第一个问题在十七大报告中已经有了答案——“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意味着从“41”到“11”只是个时间问题。第二个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减少官员代表的比例——总额一定,这边不减,那边就不可能增加。
诚然,法律没有规定官员不能当代表,也没有规定官员代表的比例,相反法律还赋予代表履行职务时享有必要的豁免权,包括大会发言不受追究,非经权力机关许可,不被逮捕和刑事审判等,使得一些官员特别看重这个身份。在正式选举中,由于知名度较高,官员通过竞争当选为代表常常也是顺理成章。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官员代表中的不少人往往就是社会的精英,他们当选代表除了职位的因素外,长期的职场历练锻造了他们开阔的视野,练达的人情,良好的形象,赢得选民的信任合情合理。长期的政治实践表明,官员当代表也未必就不能代表基层的声音百姓的利益。
但是,这不意味着凡是有能力形象好的官员就应当当选人大代表。这是由人大作为议事机构的特殊性决定的。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是我国民主政治最核心的内容。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作为社会各阶层、各团体表达自己意见和利益诉求的渠道,作为选举和监督“一府两院”,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平台,人民代表大会中如果官员代表过多,将会出现以下弊端:第一,挤占其他各阶层的代表名额,使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大打折扣;第二,官员的管理角色意味着他们在很多问题上,很难真正代表管理相对人的利益;第三,让官员代表去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无异于“自己监督自己”,软弱无力;第四,官员代表平时公务缠身,调研难导致履职难。
鉴于“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的实际情况,2007年全国人大在《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规定:来自一线的工人和农民代表人数应高于上一届。在目前各地公布的代表名单中,可以发现这一制度正在逐步得到落实。北京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基层和一线代表人数均高于上一届。其中,工人代表28人,比上届增加18人;农民代表21人,比上届增加8人;河南工人和农民代表的总数达344名,占代表总数的36.2%;湖南长沙新选出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33名,比上届增加26名;江苏省对苏州、无锡、常州等农民工集中的城市提出明确要求,每县至少要有一名农民工代表。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2007年9月发出通知要求: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舆论认为,这个硬性规定扼住了官员争挤人大的要塞。如果真正把住了这个关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质量将会得到明显提高。
降低官员代表比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根据以往的经验,下一步在认定代表身份时,应当注意把好“界别关”。各推荐单位应公示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不给厂长变“一线工人”,领导干部变“知识分子”,乡镇党委书记变“农民”留下制度缝隙。从长远来看,按照工人、农民、党政干部、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归侨这几个方面来确定代表界别,已然不能反映社会的发展变化。新兴职业群体如企业家群体,如果不能获得正式的代表比例名额,必然就会挤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名额。所以,治本之策或是改变现有的代表结构模式。
(作者: 王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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