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最后一天,国务院办公厅决定带头精简会议和文件,改革会风文风,于去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
普发类文件不超5000字
意见要求提高文件质量,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
对于文件的篇幅,亦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起草国务院领导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领导讲话印发《内部情况通报》时应视情做必要的精简,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意见明确要求要减少文件发放数量,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要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给部门增加文件份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全国性会议一年不超一次
精简会议方面要求控制会议数量,对于国务院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国务院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国务院部门召开的全国性工作会议每部门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的,部门报送请示时应详细说明理由。
此外,对会议的规模也进行控制,国务院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会议代表最多不超过260人。
会议发言每个不超8分钟
为防止出现“拖沓冗长”的会议,意见要求对会期进行控制,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2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会议程序也进行了简化,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每次全体会议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一般不在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上安排部门的表彰、颁奖等活动。
此外,为降低会议成本,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邮册及其他纪念品等。(记者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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